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学院快讯  >  正文
学院快讯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召开文史实验班导师工作会

发布日期:2007-12-20 作者: 点击:

发表于: 2007-12-20 08:23 点击:1494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于20071214日下午,召开了文史实验班导师暨中文系、历史系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工作会,会议总结了文史实验班创建以来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就实验班导师的工作和交流办法、实验班学生主副修专业的选择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地讨论,会议内容摘录如下:

一、实验班导师工作办法

1、文史实验班指导教师每学期与学生交流指导不少于15学时,每学期按15课时计算工作量,课时费统一为35元/课时。

2、导师的工作时间及双向选择

学生入学时选定的指导教师任期为4年。前两学年按学院确定的导师工作组开展工作,学生进入三年级之前,安排一次内部调整,允许导师和学生根据研究方向双向选择,调整后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不能超过4人。

3、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概括为引导、指导、督导,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指导教师在四年内至少应为实验班的学生讲授1门专业课(含专业选修课)。

二、实验班学生主修、副修专业的选择

实验班的学生在二年级结束前(必修课基本修完)选择主修和副修专业,选择汉语言文学或历史学为主修专业的学生不能超过班级总人数的60%。学院通过确定免试推荐研究生的比例加以引导。如不能通过调节实现合理分流,应以两学年的总成绩为依据,成绩在前的学生优先选择。

确定推荐名额的指导思想为:按照学校下拨名额的比例,以总学生数的50%为基数,超过基数的学生数按50%计入专业总人数计算推荐名额,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实验班的学生免试推荐和考取研究生都不能跨主修专业一级学科。

三、学术论文及毕业论文的撰写

1、鼓励学生尽早进入科研状态。学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经教学工作指导小组鉴定,可以代替相应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按优秀评定。教学工作指导小组每学年组织一次学生撰写的学术论文评定工作,合格的按《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课外培养计划》计算学分。

2、实验班的学生应在第二学年内撰写学年论文1篇,第三学年撰写副修专业毕业论文1篇,第四学年撰写主修专业毕业论文1篇,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四、毕业实习、认知实习的安排

学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两次专项实习。

1、文学:文学作品创作、体验式情景教学、学术沙龙、文学作品演播等

2、历史学:再现式情景教学、伪皇宫及博物馆考察实习

五、学生参加科研实践

1、参与导师的研究计划

2、专门立项:学生除正常申请教育部、学校的创新实践项目外,学院单独组织立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考试形式和内容的改革

考核方式兼顾考核知识和考核能力,可以分开进行各占总成绩的50%。侧重知识考核的可以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侧重能力考核的部分可以采取撰写论文或开卷考试的方式。

七、外语的深化问题

侧重于能力的培养,以强化外语的口语、会话、写作为目标。

八、通过确定部分学生本硕博连读的方式,引导学生及早投身学术研究

建议学校给予特殊政策,将直博的名额下拨到实验班,让学生自带名额选择导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九、马列类公共课程的教学改革

建议学校进行马列课程的教学改革,实行专题讲座与自修相结合的办法。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

200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