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教师请于下周一6月20日9: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学办。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吉教高〔2022〕13 号)通知要求,从2023年起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提前至前一年完成。为完成本次项目推荐,现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推荐项目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3 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1,其中研究生教育及实验技术与管理研究课题两类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申报条件
1.我校主持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及以往主持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2.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正高级职务。申报综合类项目,负责人身份能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与实践。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为长期从事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教育教学相关领域管理或研究人员。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
3.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体现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连续性。申报项目的实施必须对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具有实际意义,具有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运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并产生显著的预期成果。
4.提倡项目组与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共同开展校本改革项目研究,加强项目的理论性和国际间、校际间比较研究;提倡跨学院、跨学校联合进行改革探索。
三、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请
教师根据教学实际,参考立项指南,填写《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向学院提交立项申请。
2.学院初审推荐
各学院须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选题论证和立项评审,每个学院限报2个项目,每个教学中心限报1个项目,其他单位限报1个项目,推荐单位须就项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践意义等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终审推荐
学校根据初评结果组织专家进行终审,经综合评定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四、项目管理
1.本次项目遴选仅面向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推荐,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仍在2023年度开展。
2.学校将在2023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立项工作中,认定此次成功立项的吉林省项目为校级重点项目,未立项成功的不予认定。
3.其他项目研究的具体要求以《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为准。
五、材料提交与时间要求
学院初评后,填写《吉林大学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学院推荐汇总表》,经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与推荐项目的立项申请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liangyy@jlu.edu.cn,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梁跃,电话:85166929。
教务处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