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党支部:
学院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的活动已经进行了两年,得到院内外师生和单位的一致好评,达到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争创一流的目的。经院党委及行政讨论,决定继续开展评选学院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自2007年1月1日起到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工作或学习的在职或在籍的教工和学生,预备党员不参评优秀共产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教工)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承担或超额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科研业绩突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带头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4、坚持“两个务必”,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在党内外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二)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模范地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前2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实习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重大活动或事件中表现突出者。
6、坚持“两个务必”,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团结同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集体,甘于奉献,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先进工作者条件
1、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表现突出,深受师生好评者。
2、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任务,在完成任务中刻苦努力,勇于探索,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优异。
3、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新途径和新方法,求实创新,在实际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4、在管理、服务或学校建设及其他工作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勤奋上进,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者。
三、评选办法
1、基层组织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不兼评。
2、行政人员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采取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行政人员述职、院党政班子和各系主任组成的考评小组以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标准为百分制,按分数高低排列后,取拟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数额总和人数作为备评人选,优秀共产党员从得分排前的党员中产生,其它人员为先进工作者。
3、2007年获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者不参评,直接被确定为学院荣誉先进工作者,不占推荐名额。
4、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审核确定。
四、表彰办法
1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2 、评奖的有关表格记入档案。
3 、学院将以宣传栏的形式对获奖人员进行宣传。
五、几点要求
1 、各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切实保证推选工作的质量,把推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战斗力的过程,使推选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2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从严要求。
六、其他
推荐单位负责报送的材料请于2008年1月11日前报学院党办。
联系电话: 85166152
附件1: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基层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优秀共产党员(教工)登记表
附件3: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优秀共产党员(学生)登记表
附件4: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