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为保障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小组:
组长:康永刚、张丛皞
副组长:刘鸣筝、刘卓
成员:赵淑华、王林强、齐秀明、李沐函
二、工作内容
1.接受学历教育的在籍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工作;
2. 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3. 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三、分配比例及评选细则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各单位须严格按上述比例执行。
评选细则见附件。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评奖评优:
1、档案没有转入学校的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
3、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合格;
4、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
5、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应缴学费及其他费用者。
五、申请程序
10月9日16:00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学年思想总结鉴定表、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优秀研究生申请表、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吉林大学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审查表,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复印件,立项通知或公示通知,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上报情况和综合表现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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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