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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评选吉林大学2020-2021学年“实践教学团队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30 作者: 点击:

申报教师请于7月7日下午3: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东荣大厦1011室。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表彰我校在实践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实践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吉林大学2020-2021学年“实践教学团队奖”评审奖励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实践教学团队奖”,每学年评选奖励一次,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限推荐一个实践教学团队。公共基础教学单位可单独申报。

二、评选对象

“实践教学团队奖”候选团队应承担相同课程代码的实验、实习课程或课程群。团队带头人师德高尚、学术造诣深厚、创新精神强。经过多年的建设,已建成发展目标明确、团队构成稳定、老中青师资搭配合理、整体实践教学水平高、学生评价优秀的实践教学团队。团队形成时间不少于三年。

三、评选条件

1.实践教学团队成员须由我校在岗专任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实践教学全过程,实践育人成效显著。团队人数原则上以不超过7人为宜。

2.团队带头人应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岗专任教师,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曾主持过校级及以上实践教学相关教改项目,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和投身教学一线,近三学年一直坚持承担本实践课程(课程群)的教学工作,学生评价优秀,三学年总工作量不少于48学时。

3.积极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团队能够根据社会发展对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需要,及时更新实践教学内容,不断引入学科前沿及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实验项目,积极开发数字化实践教学资源,建立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的实践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和合作学习,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成员近三学年每人年均承担本实践课程(课程群)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团队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加实践教学研究。近三年内,以团队形式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实践教学改革相关项目至少1项,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实践教学相关成果奖至少1项。近五年内,团队成员公开发表实践教学相关论文不少于8篇,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5.积极开展实践教学配套资源建设。近五年内,以团队形式编写校级及以上实践教学教材至少1部,或完成数字化实践教学资源建设项目1项。

6.建立了有效的实践教学团队管理机制。通过对实践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效果评价、实践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团队成员实践教学考核方法等综合改革创新,建立起有效的团队建设与管理运行机制,为学校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7.原则上荣获过“实践教学团队奖”的实践教学团队,三学年内不可重复申报。

四、评选程序及报送材料

1.采取实践教学团队申报与学院党政联席会推荐两种方式。由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投票方式,最终向学校提交一个“实践教学团队奖”推荐团队。

2.学院可结合督学、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等因素,根据该学年团队承担的实践教学情况、教学水平、教学质量,教书育人以及教学贡献等情况,综合考核团队长期以来的实践教学投入,以及近三学年的教学贡献和工作业绩,对申报团队进行实践教学综合评价。

3.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后,各学院填写《吉林大学“实践教学团队奖”推荐表》,并于2021714日前,将电子版推荐表上传至系统:https://oep.jlu.edu.cn/tuanduijiang,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科。

4.学校教学委员会成立“实践教学团队奖”评选专家组,教务处将各学院上报材料上交评选专家组,专家组根据学院推荐名单,评选产生吉林大学“实践教学团队奖”名单。

五、表彰及奖励

1.学校公布获奖团队名单,给予业绩津贴奖励并发放奖励证书。奖励金额从学校年度教学奖励业绩津贴中支出。

2.“实践教学团队奖”可作为教师职务评定、教学荣誉表彰和海外研修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六、其它

“实践教学团队奖”评选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选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联系人:蔡印,电话:85166784

附件:吉林大学“实践教学团队奖”推荐表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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