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教师请于4月25日下午4:00前将附件1《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附件3《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附上个人符合分类认定参考标准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涉及子女入学的填报附件2《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引进人才填报附件4《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确认表》,涉及配偶就业需求的填报附件5《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涉及租房补贴的填报附件6《吉林省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确认表》,涉及住房安置的填报附件7《吉林省引进人才住房安置申请表》、相应的《汇总表》以及附件8《人才政策2.0版申请模板》,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东荣1011室。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的通知(吉发〔2021〕3号)和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截至4月27日上午11点
(二)申报范围:
1.申请升级人员:原人才“18条”政策已分类定级,并符合更高级别申报条件的人才。
2.新申请人员:未参加过人才政策分类定级并符合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认定参考标准的人才。
(三)申报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较强的创新创业创造能力;
4.A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认定当年计算),E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能力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E类人才应为2017年2月5日以后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人员。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向本学院(中心、所)提出申请,根据本人业绩成果条件和意愿填报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报附件1《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以及附件3《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附上个人符合分类认定参考标准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2)申请人涉及子女入学的填报附件2《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3)引进人才填报附件4《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确认表》,涉及配偶就业需求的填报附件5《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涉及租房补贴的填报附件6《吉林省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确认表》,涉及住房安置的填报附件7《吉林省引进人才住房安置申请表》。
注:1.E类人才申报需要附上引进合同;
2.上述《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人才政策落实及待遇兑现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终解释为准。
2.单位审核汇总:本学院(中心、所)负责初步审核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并报送相应材料:
(1)申请报告,正式行文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模板(附件8);
(2)根据人才申请,填报《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汇总表》(见附件9);
(3)附件10——附件14由本学院(中心、所)按需填报,不作统一要求。
(二)材料报送
每位申报人一个电子文件夹,用申报人姓名+学院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U盘拷贝)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材料请统一报送至鼎新楼A651。
联系人:潘国庆 李梦鸽
联系方式:0431-89228972、89228978
附件:
1.《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
2.《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3.《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确认表》
5.《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
6.《吉林省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确认表》
7.《吉林省引进人才住房安置申请表》
8.《人才政策2.0版申请模板》
9.《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汇总表》
10.《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汇总表》
11.《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
12.《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13.《吉林省引进人才住房安置申报情况汇总表》
14.《吉林省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
15.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的通知(吉发〔2021〕3号)
16.《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