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20日 16:4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校人字〔2020〕53 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附件)工作安排,现就第二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站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国家给予每人18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2020年全国范围内资助人数400人。
特别资助(站前)通过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获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依托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
4.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5.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6.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8.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报项目须符合规定的研究方向。(详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材料的准备。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2份。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件)。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或决议书,可提供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见附件)。
4.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提交申请材料
1.自4月26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学校。
2.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装成册,一式两份,于5月14日、5月15日两天集中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30%。如若超出,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所以鼓励我校博士毕业生跨学科申报。
2.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若对已提交的申报数据有修改需求,可电话联系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3.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QQ群、微信群、定点联系导师及课题组等方式,广泛动员优秀博士生及合作导师参与申报。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于2020年7月上旬对资助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阅专家评审结果。
5.基金评审工作安排、评审指标及经费管理使用等详情可查阅附件。
联 系 人:李雪涛 申 川 师小达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