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激情,提升大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学习创新方法,掌握创新手段,增强实践动手能力,依据部校共建协议及工作精神,新闻与传播学院将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为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项目负责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开展、数据处理、规划与实施、撰写报告等工作。项目申请人应了解创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
3.项目负责人必须以团队(3人以上)形式申报,优先资助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队申报。
4.每个参与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5.鼓励媒体融合研究、新媒体传播、新媒体创业、传播效果研究等研究方向的项目申报。
6.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7.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种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8.每个项目配指导教师1名,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项目类型
1.社会实践类
鼓励学生结合个人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以技术开发和推广、挂职锻炼等形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鼓励学生利用所知所学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三下乡”文艺下乡、乡村支教、便民服务等。
2.社会调查类
以问题为导向,鼓励研究生围绕自身研究方向开展社会调研工作,同时倡导研究生同学关注社会现实、热点问题。可以围绕但不限于新媒体传播、新媒体创业、媒体融合、媒体传播对社会的影响等发展问题以项目化形式提出创新解决方案。
三、资助标准
1.每个项目资助0.5万元。
2.资助经费的使用遵照“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同时,学院要求全部外出进行社会实践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立项评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的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最终确定资助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
五、结项工作
由学院在秋季学期开学后统一安排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结项工作,评审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并对优秀的报告、团队、教师和学生进行评比表彰。
结项材料包括:社会实践活动报告或总结(不少于8000字)、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3张以上、还可提交编辑好的视频短片、媒体的相关报道、实践单位出据的证明信等。
因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立项任务、或粗制滥造活动成果的,均不予结项。
对于不参加结项评审的,不予资助报销,不开具任何证明,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未如期完成调研工作的需要提交书面说明。
六、成果使用
活动成果中若有论文、专利及成果报道等,发表时必须要标注“吉林大学部校共建项目资助”,否则将在项目评审前取消项目的认定和评奖资格。
七、报送要求
申报人于6月15日前将《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交到东荣大厦10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2141626@qq.com。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