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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9 作者: 点击:
2018年04月18日 08:48   教育工会


各基层工会:

为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提高教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缓解教职工因患病或重大疾病住院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上级工会的工作安排,校工会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2018年度《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目标和任务

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宣传“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助我”的互助互济精神,巩固并扩大互助保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教职工保障意识。

自2015年校工会开展《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活动以来,有12000多名教职工参加了保障计划,已有600多名教职工因病住院后获得了相应额度的理赔,理赔金额达100多万元。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全国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措施,畅通参保渠道,完善参保方式,使互助保障计划造福更多的教职工。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提升互助保障活动的影响力。职工互助保险活动是实实在在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因此希望各基层工会在教职工中要广泛宣传开展职工互助保险活动的意义,使更多的教职工了解和参加此项活动(特别说明,经与市保险办沟通协调,我校教职工参加保险比例不受附件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约束,参保人数以校为单位)。

2.落实资金,应保尽保,不断夯实互助保障工作基础。校工会积极重视和支持职工互助保险活动的开展,在现有《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推出“二个一点”(即工会补一点,个人付一点),不断争取加大互助保障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

三、活动具体事宜

1.凡是参加互助保险人员全年需缴纳保险费110元。其中,校工会给予参保的全民在编教职工每人补助30元,参保的全民在编教职工个人支付80元。

2.请各基层工会将收缴参加保险人员的保险费在5月26日前存到指定账户。

3.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详细内容和理赔办理进度、赔付金额均可通过扫描附件的二维码查询

户 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

账 号:0710 4320 1101 5200 0216 00

开户行:九台农商行长春大街支行

3.将存款凭证和参加保险人员名单(加盖基层工会公章)一并交到校工会帮扶中心,由帮扶中心统一到长春市职工互助保险办进行注册登记。

4.请各基层工会按照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几项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汇总后的Excel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帮扶中心邮箱。

联系人:刘红军 柳 扬

联系电话:85168745

邮 箱:389431263@qq.com

市职工互助保险业务咨询电话:88970714  

市职工互助保险办联系人: 徐晓双

附件:《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