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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2016-2017年重点培养阶段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8 作者: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将开展2016-2017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编的专任教师。

2.热爱祖国,学风端正,师德师风高尚。

3.具有博士学位,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对外交流能力。

4.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5.历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6.原则上应为19811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到197611日以后出生。

7.教学效果突出,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

8.近三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完成的研究项目及获得的科研经费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处于本学科中青年教师的前列。

二、选拔限额

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2016-2017年重点培养阶段限额100人,根据各学部青年教师人数,确定各学部推荐限额如下:

1.人文学部:13

2.社会科学学部:17

3.理学部:13

4.工学部:18

5.地球科学学部:12

6.信息科学学部:8

7.白求恩医学部:16

8.农学部:3

三、资助金额

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入选教师为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的,学校每人每年支持经费3万元;入选教师为其他学部的,学校每人每年支持经费6万元。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论文出版、项目申报、专利申请、国内或国际学术交流等。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并向所在中层单位提交《<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申报表》,进行个人申报。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业绩成果原件)进行审查。

2.单位评议推荐

各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填报《<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有序推荐人选。

3.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中层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

4.学部拟定人选

各学部学术委员会或学部学术委员会指定的专家组对各中层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产生拟定人选。

5.公示拟定人选

对各学部评议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

6.学校确定人选

经学校审议,正式确定人选。

五、其他

1.本次申报业绩成果的起止年限为201411日——20161231日。

2.各申报教师请最迟于2017121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教学办。报送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

2)《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申报表

需报送原件和电子版。原件需签字、盖章的部分应齐全;电子版应为带有签名及公章的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


附件:

1.《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

2.《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哲学社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