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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社科处《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9 作者: 点击:
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2017 年01月09日  09:29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7]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80号)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近期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二、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成果要求
1.  课题结项成果基本要求为出版1本专著或发表3篇论文(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2.  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四、申报条件
1.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须是我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6)2015、2016年连续2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1.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  申请者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月24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2份、按要求签字盖章,a4纸打印)、申报一览表(附件2)及电子版上报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线确认、盖章和邮寄。个人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2.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  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5.  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6.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马 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附件:1. 2017年度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 2017 年度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7 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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