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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调档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2 作者: 点击: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各专项计划除外)。根据规定,将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进行人事档案调档并审查。

一、调档及审查的组织管理
由学院(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及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调档及审查小组,副书记任组长并为第一责任人,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进行人事档案调档并审查。各学院(所)对调档、审查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二、调档及审查的工作要求
1.凡被我校拟录取为2017年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均须转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各学院(所)负责发调档函(见附件一),且档案接收单位为各学院(所)。
3.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考生除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须提供原单位财务或人事(工资)部门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已获硕士学位的非在职考生除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须提供由人才、就业等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档案审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
三、关于审查结果
对在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复核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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