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7年国家青年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了做好我校2017年青年项目申报工作,因时间较紧,学校参照其他高校做法决定在国家未下发正式通知前,按照2017年国家青年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项目申报要求以日后国家正式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一、申报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属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6月1日后出生)。
(三)申报时已经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6个月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上述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指获得博士学位后全职或全时在海外工作的经历,不包括同时与国内单位保持聘用关系,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
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可突破年限要求,用人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附破格说明。
(四)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来华)时间应在一年以内(2016年6月1日后回国)。
(五)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六)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二、申报材料
(一)材料考察重点
1.教育和科研经历;
2.已取得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
3.发展潜力;
4.工作设想;
5.国内支持情况。
(二)纸质版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档案袋装存,并填写《申报信息表》,打印后粘贴于档案袋正面。申报书与附件合并装订,一式一份,申报书在前,附件在后。
1.申报书
申报书请务必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客户端生成,且申报人不得修改申报格式。
2.附件
附件材料应编写目录、页码,并包括以下内容:
(1)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原件;
(4)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3封海外专家推荐信;
(6)主要成果(5篇以内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需付SCI论文检索证明);
(7)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8)奖励证书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0)破格申报者应附破格说明材料。
3.其他纸质材料(无需装订,单独报送)
(1)《简要情况表》一份;
(2)《第十四批国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份,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吉林大学申报简表》一份,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破格申报者应附破格说明材料一份,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一份,需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政审报告》一份,需加盖中层单位党委、保卫处公章;
(7)申报材料中如使用电子签名,需提交申报人手写的《电子签名使用授权书》一份;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另附三份。
(三)电子版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将电子版材料存储于单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姓名-”。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内容相同,使用U盘与纸质版一并报送。
1.申报书电子版(“姓名”+申报书.doc)。
2.附件,需提供完整版及拆解版扫描文件。
(1)完整版附件,将全部附件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需正常编写目录及页码(“姓名”+附件材料.pdf)。
(2)拆解版附件,由完整版附件拆分为以下3个pdf文件,无需编写目录及页码。
①“姓名”+身份证明材料.pdf(包括附件材料(1)-(4));
②“姓名”+专家推荐信.pdf(包括附件材料(5));
③“姓名”+成果证明材料.pdf(包括附件材料(6)-(8))。
如提供用人单位破格说明,请附在身份证明材料后,纸质版破格说明材料装订位置应与电子版相同。
3.《简要情况表》电子版(“姓名”+简要情况表.doc)。
4.《第十四批国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姓名”+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5.《吉林大学申报简表》电子版(“姓名”+申报简表.xls)。
6.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扫描件(“姓名”+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pdf)。
7.《政审报告》扫描件(“姓名”+政审报告.pdf)。
8.申报材料中如使用电子签名,需提交申报人手写的《电子签名使用授权书》扫描件(“姓名”+电子签名使用授权书.pdf)。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报书封面:“所属省份”填写:吉林;“申报单位”填写:吉林大学;“主管部门”填写:教育部;“联系人”填写高崴;“联系电话”填写:0431-85166048和手机号码:13944927516;“联系邮箱”填写:talent@jlu.edu.cn。
(2)申报书中:“拟任职单位”填写:吉林大学,“拟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教授。
(3)“工作经历”中应列出兼职经历。
(4)“代表性著作、论文情况”中的他引是指除作者及合作者以外其他人的引用。他引次数应与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
(5)“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处须列出申报人作为负责人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
(6)“申报人签名”原则上要求申报人本人亲笔签名;如因实际情况无法做到,可使用电子签名,同时提供《电子签名使用授权书》(见附件9)。
(7)“用人单位推荐意见”请参照提供的模版内容填写(见附件2)。
2.提交附件注意事项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原件”:已全职在校工作的,工作合同应有单位盖章、负责人及本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未全职在校工作的,由申报人在意向性工作协议(附件6)上签字后,正常装订并扫描。人才工作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统一办理“负责人签字及盖章”部分。
(2)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应有证明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3)推荐信应有专家亲笔签名,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4)应提供关于代表性论著的收录及引用检索证明材料,由具备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并盖章。
(5)破格申报人所在中层单位请于6月23日前与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引进科电话联系,单独讲解破格材料编排情况。
三、时间安排
1.6月26日(星期一)前,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中层单位党委报送相关材料至学校保卫处调研科对申报人进行政治审查;中层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中层单位将推荐人选相关申报材料在截止日期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引进科(鼎新楼A区647室)。
2.6月27日(星期二)-7月7日(星期五),人才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学校进行评审;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最终候选人进行辅导、完善申报材料。
3.7月8日(星期六),学校将申报材料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报送至有关部门。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各中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严格把关,加强引才审核工作。由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科学评估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由中层单位党委严格审核申报人的意识形态、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中层单位要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安排专家协助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有关《填写说明》。
(三)各中层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安排一名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本批次国家所有项目申报的咨询、材料报送等工作,同时为申报人提供全程服务并按照《填表说明》对材料填写进行辅导、初审。为方便工作,请工作人员于6月21日前加入“2017申报工作”QQ群,(群号:640932615,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人才工作办公室将在群内对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四)各中层单位要广开引才渠道、积极动员,营造“全员引才”的良好氛围。学校大力支持各中层单位积极申报国家青年项目,根据《吉林大学引进支持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国家公布第十四批青年项目入选名单后,针对成功引进的基层单位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可用于发放绩效,具体参照学校奖福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对于成功引进的推荐人,给予5万元奖励。
联系人:郑诺 高崴 辛颖
联系电话:0431-85166048
附件:第十四批国家青年项目申报材料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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