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7〕第17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于今年4月开展了“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一轮)申报工作。根据德方提供的博士后职位及获选情况,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二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国内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旗下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等6个研究中心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须依托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须征得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同意;
6.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见附件4,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信息向所在或拟进站的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材料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简称《中德博士后申报表》,见附件1)。
申请人向所在或拟进站的流动站所在单位提交《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主要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内,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中层单位推荐材料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附件2),每位申请人一份,单位审核意见由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3),每个单位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三)审核申报材料
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申请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资助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德方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其申报单位。获选人员应在获选通知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拟进站人员需办理进站手续。
如申请人在2018年4月30日前未能获得博士学位,则自动取消申报及获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3、申请人须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4、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等须准备好原件及公证的英文翻译件,在预选通过后提交,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蒋 磊 王昊丰 申 川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邮 箱: postdoc@jlu.edu.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