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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2013级研究生2015-2016学年基本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5-09-10 作者: 点击:
依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规定,经过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三、 研究生申请参加基本奖学金评选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3级档案已调入我校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学术研究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
四、 研究生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已获得奖学金者全额追回当年已获得的基本奖学金。
(一)有违法违纪或违反校规校纪、违反《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规定的情形之一者;
(四)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
(五)不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或要求参加的活动
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上报的成果进行评定——公示结果
六、硕士研究生直接获得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条件
(一)论文发表的刊物属性为CSSCI检索期刊(含扩展版,增刊除外),具体刊物可参见吉林大学社科处公布的期刊目录。
(三)论文属名为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
(四)申请材料:期刊原件、 基本奖学金申请表(后附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复印件)
(五)申请材料所填报的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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