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yyjs 发表于: 2013-04-02 14:47 点击:4555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将进行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和名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2万元;按照学校下
达我院的分配名额,博士生共评选9人,硕士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评选32人。每位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国家奖学金。
二、 参评对象:
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的,且档案在校的二年级(含
二年级)以上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学术型研究生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3年)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也包括在内)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 研究生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关心集体,主动
承担学生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五)有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过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其
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正式发表论文或研究生期间在省级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论文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外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成果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博士研究生要公开发表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其中CSSCI来源集刊和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CSSCI收录的论文,论文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外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成果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2、吉林大学精英杯学术成果大赛获奖者;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吉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项目的评选时间以立项时间为准,且仅当年有效;
4、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
5、以个人名义参加省级以上级别的竞赛并获得奖励(含文艺、体育类等比赛);
6、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四、 以下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
(一)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二)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三)推迟毕业的研究生;
(四)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
(五)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
(六)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
(七)学制年限内课程出现不及格或学费宿费欠缴的研究生;
(八)旷课超过总课时1/3的研究生。
五、申请和评审
(一)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向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各1份。其中“基层单位”填写申请人所在学院全称,“攻读学位”填写硕士或博士,“学制”栏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研究生填写“五年制”,“推荐意见”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培养单位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页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电子版需为PDF格式。
(二)评审程序
我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通过初评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审核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六、本办法由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申报流程如下:
4月3日——4月6日 申请人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及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月7日——4月8日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月9日——4月10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答辩陈述,每人限时5分钟
4月11日——4月15日 公示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