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12-10 16:50 点击:396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大学关于切实加强本科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37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考试是检验教师授课水平和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的重要环节,制定了“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的规定”,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一、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的规定
附件二、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期末考试题签标准格式
附件 1 (请按右键另存为...)
附件 2 (请按右键另存为...)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
200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