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1-09 14:55 点击:3144
关于编写2005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校教字〔2006〕004号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为保证2005版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各教学单位应制定完成各专业培养计划中所列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理论课、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并于2006年2月22日前将教学大纲的电子文档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由学校按学部印刷成册(独立设置的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或指导手册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印刷)。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为指导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现将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格式以及教学大纲范例(《宪法学》教学大纲)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供各单位参考和借鉴。关于教学大纲编写的具体要求,请参考《吉林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条例》(校教字[20003] 16号)。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格式
2.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格式
3.《宪法学》教学大纲(范例)
教务处
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