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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2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2 作者: 点击: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从即日起将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相关文件要求,接收国内各新闻单位及个人报送参评作品。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真诚欢迎全国新闻机构或个人向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自荐或他荐参评的优秀新闻作品,类别不限。

2.本次征集只接收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参评新闻作品(不含新闻论文奖)。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须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并在作品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应由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对其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须完整公示参评材料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时,须用A4纸打印《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表》,并签署推荐人姓名,加盖刊播单位公章,如果是系列(连续、组合)作品,还需在推荐表后附《中国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参评作品报送材料包括:报纸作品提交2份刊登作品的完整版面原件;广电作品提交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1份;新媒体作品,提交作品首屏的打印页,音视频内容提交完整文字打印稿,在《参评作品推荐表》填报作品网址或可供阅览二维码。报纸、广电、新媒体作品刊播内容文字复印件10份,网络公示用电子版材料存入U1份(并请将网络公示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作品格式以中国记协相关要求为准;自荐(他荐)参评作品不得向2家(含2家)以上单位推荐。参评作品及其相关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凡一稿多投者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列入本初评委员会黑名单。每个参评人必须签订《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填报《公示情况表》。参评作品字数、时长等篇幅要求严格按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执行,对超长作品,不予评审、报送;报送新闻作品截止日期2022527日。

3.参评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件,参评作品无论原件还是复印件、电子文件,要求字迹、图片、音视频清晰。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请持续关注中国记协网(http://www.zgjx.cn2022年最新文件。

4.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可向中国记协评委会报送的参评作品数量为3件(其中吉林省内媒体刊播作品1件);1 个刊播单位(含新媒体发布平台、账号)作品不超过 1 件。并将拟报送中国记协的作品于6月上旬在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官方网站以及中国吉林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次评审、报送不收取任何费用。

5.由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需要,吉林大学校园目前处于封闭管理状态,快递还无法送抵校园内,因此,目前本初评委员会只通过电子邮箱接受电子版报送材料,并解答相关咨询问题,待校园快递恢复,我们再另行通知纸质版及U盘材料的邮寄渠道和接收地址。

邮箱:xinwenjiang21@sina.com

                         中国新闻奖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初评委员会

                                                                  20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