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师请于9月8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学办(东荣1011)。
校人字〔2022〕12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校发〔2021〕67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励新计划”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2019年、2020年“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入选人员。(名单详见校内通知《关于公布2018年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校发[2019]181号)《关于公布2019年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校发[2020]49号)《关于公布2020年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校发[2021]68号))
二、考核要求
《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规定:
1.学校对入选者实行目标管理,入选重点培养阶段人员培养结束后应达到申报教授职务业绩条件,入选精英培养阶段人员培养结束后应达到破格申报教授职务业绩条件。
2.各中层单位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同入选者协商确定具体的任务指标,并制定详细的教学科研工作计划。
3.各中层单位应根据具体的指标,分年度对入选者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4.各阶段培养期满后,由各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入选者培养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进行考核,并给出综合评定意见。
5.入选者的业绩成果和考核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和提醒作用,督促相关教师再接再厉或迎头赶上。各中层单位可据此对本单位入选者进行奖励或指导。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退出本计划。
三、业绩成果的起止时间
2018年重点培养阶段期满考核业绩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2019年重点培养阶段第二年度业绩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2020年重点培养阶段第一年度业绩成果的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
四、时间安排
1、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5日(星期四)将《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考核表》(附件1、2)提交到鼎新楼A619,电子版发送到quyuji@jlu.edu.cn。
2、如存在考核不合格人员请同时提交《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为进一步加强过程培养,方便教师及时了解培养信息,请各有关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和入选教师加入“励新计划”工作交流QQ群:786256810,以便沟通交流。
联 系 人:曲裕吉 李立群
联系电话:85167447
附件:1.励新计划考核表(哲学社会科学类)
2.励新计划考核表(自然科学类)
3.不合格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