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为保障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小组
组长:康永刚、张丛皞
副组长:刘卓、刘鸣筝
成员:赵淑华、王林强、李沐函、李艳涛
二、工作内容
1. 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2. 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三、分配比例及评选规则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各单位须严格按上述比例执行。
学校评选条件及学院评选细则见附件。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评奖评优
1.档案没有转入学校的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
3.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合格;
4.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
5.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应缴学费及其他费用者。
五、申请程序
1.10月17日16:00前,各专业负责人收取本专业申报材料(纸质版)送到东荣大厦A1111室辅导员老师处。提交以下材料: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优秀研究生申请表、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吉林大学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审查表,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复印件,立项通知或公示通知,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上报情况和综合表现进行审定。
2.10月24日12:00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进行申报。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