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教师请于5月24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交至教学办。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继承和发扬“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教学传统,创新本科实践教学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体系,优化实践教学资源,进一步提升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质量,根据《吉林大学一流本科实践教学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校教字〔2021〕13号)及《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53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实践教学建设项目应坚持“面向一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目标,统筹规划,以项目为依托,深度融合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内容,推动实践教学的内涵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对于本学年申报,学校将优先支持保障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亟需小型实验教学设备,以及面向“融合式教学”的数字化实践教学内涵建设、平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论证。本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以各实验教学中心为申报主体,项目负责人应为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或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各学院应按照2022版本科培养方案及实践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组织论证,并有序推荐。
2.项目评审。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列入“吉林大学实践教学建设项目”库中,将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排序分批予以经费支持。
3.项目执行。通过评审并下拨经费的实践教学建设项目,须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等严格执行。
4.项目验收。学校每学年将组织专家对实践教学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以此作为下一学年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立项和经费资助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须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2022版本科培养方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要求及《吉林大学一流本科实践教学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实践教学的改革目标、思路和路径,对各中心申报项目做到严格把关、充分论证、科学布局、统筹规划,既要切实保障基本需求,又要服务创新改革。
2.各实验教学中心原则上限申报一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每个项目申报预算不得超过10万元,省级及校级实验教学中心每个项目申报预算不得超过5万元。
3.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对于实践教学建设项目和承担项目的教师团队进行配套经费支持。
4.项目负责人须在“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 中填报《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申报书》。教学单位负责人在申报书中签字,并将签字页扫描上传系统,同时根据本单位项目论证结果,在系统中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系统网址:https://oep.jlu.edu.cn,在校外需要通过vpn访问,网址:https://vpn.jlu.edu.cn,登录后在页面上点击“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链接。
5.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5月26日16:00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蔡印 85166784
教 务 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