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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6 作者: 点击:


申报教师请于下周三8月30日下午3:00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报送至教学办。

校教字〔2023〕81 号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模式改革,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科教学 改革,努力构建高水平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依据《吉林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 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 1)进行申报,分为课程建设研究项目、 一线教师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等三种形式,立 项分为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设立180项,重点项目设立 120项。实行学校和学院共同扶持支助。主持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 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及以往主持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 结题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体现教学改革与建 设的连续性。申报项目须对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具有实际意义, 具有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运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并产生 显著的预期成果。
    2.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为长期从事本科教学的教师或教育 教学相关领域管理或研究人员。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 未达到退休年龄。
    3.提倡跨学院、跨学科、跨学校联合进行改革探索,提倡与高等 教育研究所、教育技术中心等单位共同开展校本改革项目研究。
    4.一线教师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允许学校、学院领导干部和具有 省部级教学荣誉等的教师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为正高级职称。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1.为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各学院要依据《吉林大学2023年度本 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充分动员广大教师积极 参与,并结合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推选具有针对性、实 践性的改革项目。
    2.项目负责人填写《吉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 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向所在学院提出项目申请,学校不受 理个人申请。
    3.学院须对本单位项目的选题进行论证,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 组织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在教学改革栏目的 教学改革服务中进行申报(学院扶持配套政策及审核意见需学院院长 签字并单独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见《教学改革服务操作手册》(附件 4)。
    4.学院有序填写《吉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院长签字盖章,在吉林大学教务 管理系统的教学改革栏目的教学改革项目管理中上传《汇总表》扫描 件。
    5.学院推荐的教学改革项目中,课程建设项目占比例不得低于 30%,一线教师项目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0%。
    6.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校级评审,适度向学校“双 一流”学科、学科评估 A 以上学科、教学成果奖“孵育”项目和本科 数字教育获奖作品(团队负责人)等倾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23 年度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
    四、研究要求与资助
    1.项目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校和学院对项目进行指导、监 督和经费支持。
    2.一般项目学校给予0.5万元资助,重点项目学校给予1万-2 万元资助,同时学院不低于1:1配套经费,明确支持经费额度。学 院不承诺配套经费不予立项。
    3.项目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1年后 由学校组织学院进行中期检查。
    4.结项时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重点项 目要求至少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同时提交结题报告及与项目 相关的其他成果。
    五、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时完成院内评审及系统申报工作,吉林大学教学改革 项目公共服务平台于9月5日关闭申报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甜, 联系电话:85166929。
    附件:
    1.吉林大学 2023 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吉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吉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教学改革服务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