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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吉林大学“清晏学堂”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3 作者: 点击:

请有意向申报专业于下周一10月30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书(纸质、电子各一份),推荐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学办。

校教字2023108

校内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管理办法》(校发〔2023〕22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吉林大学“清晏学堂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理念

(一)项目介绍

“清晏学堂”“清晏”,名称取自校园中的清湖、晏湖,清新俊逸,晏然自若。寓意治学如清晏般清澈平和,水到渠成。

“清晏学堂本科教育项目指面向全校若干主修专业学生开设、包含若干核心课程的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项目该项目依托于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集聚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瞄准国家与经济社会需求导向,积极探索多层次、有特色的跨学科专业复合型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项目,着力推动学校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体制机制创新,为国家培养一批适应时代需要、掌握跨学科知识、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型、复合型卓越人才。

“微专业”建设: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以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素质发展为中心的创新型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模式。

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按照“边建设、边运行”原则组织实施,经学校评审立项后正式开设。立项微专业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团队开展微专业招生宣传、选拔和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相关工作,学生达到培养方案修业要求,发放学校统一制式的微专业修业证书。

(二)申报类型

1.学科交叉类。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满足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培养复合创新型人才。

2.产教融合类。深入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增强学生职业竞争力,提升专业培养与就业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

3.新兴前沿类。聚焦某个学科、产业前沿的研究方向,围绕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进行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

4.本硕衔接类。加强本科与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衔接,能够夯实本科基础,有利于本硕衔接。

5.优势特色类。依托学校及学院优势特色学科,聚焦学科专业核心素养,体现学校学科发展的品牌和特色。

6.拔尖人才类。满足创新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需要,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满足学生跨专业学习需求。

7.其他类。

(三)课程设置

1.建设思路。微专业所含课程应为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

同时,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需求,微专业所含课程须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微专业课程内容有校内外科研机构或行业企业等力量参与其中,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开发课程资源。

2.建设原则。微专业须包含4-6门课程,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微专业课程教学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个学期。

3.建设方式

1线下课程。线下课程可采用传统线下课堂教学方式,也可根据授课内容,灵活运用小组研讨、翻转课堂等新形态教学方式。

2)线上课程。线上课程可采用传统线上授课方式,也可根据授课对象特点,建成慕课、SPOC等线上开放课程。

3线上线下融合式课程。教学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为主,其中,线下教学内容应突出学生实践、协作等能力的提升。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体现学科专业交叉内涵。

(二)微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三)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教学团队成员须长期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鼓励教学名师、“长江学者”、“杰青”、学科与学术带头人、资深教授主讲课程。

(四)科学设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并制定较完善的微专业管理制度。

三、项目管理

(一)微专业建设项目实行双责任人制。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与教学落实;项目所在单位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微专业项目的建设规划和教学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二)学校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方案、社会适应度生需求度等情况,将组织专家评议,择优立项并公布结果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获得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原则上2024年秋季开设。

项目经费根据项目进度及效果分三期拨付至学院,项目批准立项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30%;通过学校中期检查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40%;项目结项审核通过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30%。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同一单位的项目经费须打包拨付,经费负责人为所在单位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学院负责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

(三)鼓励建设项目所在学院多渠道积极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进行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学业指导教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四)学校计划给予微专业建设项目支持,给予专业负责人及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在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重点关注及支持。

(五)微专业纳入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微专业办学质量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果对办学成效显著的微专业进行奖励,评估不合格的微专业暂停招生并进行整改。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每个学院原则上限申报2项,并有序推荐。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高度重视微专业建设,认真填报吉林大学清晏学堂”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吉林大学清晏学堂”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推荐表(附件2),并于2023年116将纸质一式3份报教务处专业建设科(鼎新楼A342),电子版(电子版及盖章的PDF扫描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zyjs@jlu.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后续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和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桃冶,联系电话:85166874。


附件1:吉林大学清晏学堂”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

附件2:吉林大学清晏学堂微专建设项目立项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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