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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暨新闻与传播学院常态化开展新闻宣传要点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9 作者: 点击:

学院各系部、各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高质量推进吉林大学“三大工程”建设要求,通过统筹规划提升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时、度、效,更好地传播吉大声音,讲好吉大故事,树立吉大形象,现就常态化开展新闻宣传要点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各系部、各办公室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结合学院年度工作要点,拟在学校校内办公主页、学院网站或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报道的学院重点、亮点工作。
    二、报备内容
    1.校级及以上领导人或部门负责人来院视察、参加学院重要活动;
    2.学院改革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和典型经验;
    3.学院涌现出的优秀师生典型;
    4.学院各领域重大成果、重要荣誉奖励;
    5.学院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6.其他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
    三、报备要求
    1.学院统筹的大型活动,将根据各系部、办公室的职责分工,统一安排宣传工作力量。
    2.一般性活动、学术活动等,由新闻发生单位(事件主办系部、办公室)自行负责新闻报道,经“三审三校”后发布在学校校内办公主页、学院网站的相应版块中。拟通过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同步报道的新闻,须首先发布在学校校内办公主页、学院网站的相应版块中,将校内或院内网站报道截图和文稿发送至党委办公室,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对符合条件的新闻报道予以发布。
    3.拟邀请校外媒体的新闻报道,首先须由新闻发生单位(事件主办系部、办公室)准备新闻通稿,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通过,于活动当日第一时间向校内及校外媒体供稿。活动期间,新闻发生单位(事件主办系部、办公室)须指定一名新闻采访联系人对接校内外媒体,并负责为校内外媒体提供媒体席、工作证等必要便利和资料支持。
    4.转载校外媒体的新闻报道,首先须由新闻发生单位(事件主办系部、办公室)通过必要的新闻编辑准备新闻落地稿件,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自行负责新闻转载报道。
    四、辅助工作
    1.新闻发布队伍建设。各系部、各办公室应组建新闻发布队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一名负责人为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人,履行本部门新闻稿件“三审三校”制度,防止新闻宣传偏离正确方向。
    2.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党委办公室每年度将对各系部、各办公室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统计,并制定下一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
    五、报备办法
    新闻发生单位(事件主办系部、办公室)原则上须至少提前72小时,按程序向党委办公室报备,经审核后方可统一或自行报道。突发性、临时性重要事件须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补充提供工作方案、背景资料等。请按照《新闻宣传要点报备表》(附件)填写,报备多项要点时,请分别填表。电子版材料(无需手写签字)发送至党委办公室孙童。宣传部将在报备后的48小时内给予工作回复。
    附件:《新闻宣传要点报备表》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 孙童
    联系电话:0431-8516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