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专业请于2月26日上午11:00前将附件3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办。
校教字〔2023〕3号
校内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管理办法》(校发〔2023〕229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启动2024年新设本科专业特色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科专业特色班(以下简称“特色班”)是指在现有的本科专业内,设置新的特色专业培养路径。
特色班设置申报与新设本科专业要求相同,但可不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限制。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规划。
2.以国家一流专业为标准,具备良好的相关支撑学科建设基础。
3.特色鲜明,与已开设的相关专业有明显区分度。
4.具备完整先进的本科阶段知识体系和科学规范的专业建设规划及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方案,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
5.具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仪器设备、实习基地和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条件。
三、论证审批程序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管理办法》(校发〔2023〕229号)(附件1)文件论证审批程序,为确保特色班设置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学院新设特色班、启动特色班招生实施严格的论证和审核程序。具体如下:
1.学院函评论证。学院向校外专家发送申请材料和专家评议表,征求论证意见并形成反馈意见修改情况汇总表。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包含同类高校相同或相关专业教育工作者、国家教指委委员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
2.学院会评论证。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完善后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评审,听取特色班负责人答辩并接受质询。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名。答辩通过票数超过到会专家人数的2/3 视为论证通过。
3.学院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对特色班设置事宜进行审议,批准后向学校提出正式申请。
学院提交申请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审批工作。
四、申请材料
1.论证报告。包含社会需求调研(含用人单位人才需求预测)、现有学科专业基础分析、校内外相关专业对比、特色班建设规划和学科交叉专业共建方案等五部分。并另附论证情况说明、校内外专家评议表和反馈意见修改情况汇总表。
2.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方案。严格按照最新版培养方案的理念和要求,制订特色班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方案。
3.专业设置申请表。即学校发布的《吉林大学本科专业特色班设置申请表》。
4.启动特色班招生,应提交相关报告。
请学院务必提交以上所有申请材料,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申请。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参照《2024年吉林大学本科专业特色班申报指南》(附件2)组织申报。
(二)涉及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班,主办学院应与参与建设学院及学科沟通协调,形成专业共建方案,实现跨学院、跨学科合作办学。
(三)请各学院2024年3月8日16:00前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鼎新楼A座34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js@jlu.edu.cn。
联系人:刘桃冶
联系电话:85166874
附件:
1.《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管理办法》
2.《2024年吉林大学本科专业特色班申报指南》
3.新设本科专业特色班的申请材料
教务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