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作者: 点击:

申报教师请在本周三上午11:00前将专家信息推荐表和汇总表报送至教学办。

校内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力推动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提升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20244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建方案

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设定等详见附件1。

三、委员组成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以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为主。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

四、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五)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各地各校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六)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推荐办法

学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人,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校内各单位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限1人,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六、材料报送

单位务必于631600前将本单位专家推荐信息表》《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angxiaofan1989@jlu.edu.cn专家推荐信息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鼎新楼A334办公室,其中“单位承诺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单位政治审查意见”由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章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委员会工作科 杨晓帆  电话:85168023


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