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方式进行。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学校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确立其他小组成员、处理考生申诉。
2.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
3.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考生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符合《吉林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要求条件。
六、选拔程序
(一)按照《吉林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完成报名,已参加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考生另外须向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电子版)。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或1篇学术论文(不要求发表)。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分别命名并排序放入文件夹,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邮件命名为:2024少民-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发送到邮箱:wxyyjsxs@126.com(发送后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2:00。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网站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综合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其中外语20分(12分合格)、专业基础40分(24分合格)、研究计划40分(24分合格)。
综合考核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在资格审核工作完成以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官网“通知公告”栏。综合考核须全程录音录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单位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它事项
(一)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二)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三)凡与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不承担责任。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六)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华体网页版_华体(中国)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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