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教师请于9月6日(下周三)15:00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学办。
校内各单位:
为肯定我校教师在本科教学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本科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关于改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调整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以下简称“卓越奖”)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采取教师个人预申报与学院党政联席会提名两种方式,由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商学与管理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其他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预申报单位名单见附件6)
2.获学院推荐的“卓越奖”预申报教师应开放课堂,学校将组织校、院督学以及青年教师进行听课和观摩学习。学校将对教学效果突出,得到众多学生热烈反响的课程进行优先推荐及推广。
3.请各单位按照要求(附件5)准确报送本学年主讲课程的信息,如上课信息调整,请提前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三、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推荐申报人过程中要综合考核申报人长期以来的本科教学投入、贡献和工作业绩,突出对申报人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价,具体如下:
1.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要对申报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做最低限制。原则上不得低于学院教师本学年的平均本科教学工作量。
2.重点推荐坚持在本科教学一线、创新开展在线教学、教学效果突出,获得学院、同行、学生高度认可的教师。
3.以本科课堂(实验)教学效果为重点,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体系,依据以往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和督学评价结果,对教师的教学效果予以准确评价。
4.以申报教师以往的教学效果为基础,综合考核教师长期以来的本科教学投入,以及近年的教学贡献和工作业绩,预申报“卓越奖”教师须近五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工作任务(含2023-2024学年)。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察,以教师实际教学水平和教学贡献为依据,推荐长期坚持在本科教学一线的教师。
6.坚持高标准选拔,宁缺毋滥,反对“五唯”化模式评审。
7.申报人不得连续两年申报“卓越奖”。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请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4点前,将《吉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表》《吉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预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uchang@jl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储 路畅
电 话:8516752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