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教师请于9月7日本周四上午10点前将《登记表》和《一览表》报送至教学办。
校人字〔2023〕17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3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专栏遴选工作安排,以及我处2022年12月29日校内通知中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2〕222号)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我校为该项目实施试点高校,有关项目的具体情况请申请人自行查阅国家留学网“2023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办法(试行)”(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26)。
二、人力资源处负责我校正式在编教师申请访问专家身份。
三、资助方式
1.国外经费: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艰苦地区补贴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鼓励国内推选单位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基础上提供额外补贴。
2.国内经费:正式在编教师国内手续费、外语培训旅费或考务费等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其中各临床医院的正式在编教师相关经费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四、申报事宜
以下为第一批申报事宜,第二批届时另行通知。
1.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吉林大学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表格在人力资源处主页下载,2人及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鼎新楼A区619室。)。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2.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登录国家留学网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按照留学基金委规定准备材料,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3.为保证选派质量、申请人对外联系请理性选择留学单位,同时考虑目前仍受疫情影响等因素,派出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及学校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要求决定。
4.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郑悦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lilq@jl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3年9月4日